一、总则

  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简称  “联盟” ),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Alliance of Museums of the Silk Road(简称  “IAMS” ),是一个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博物馆领域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的、开放的国际合作机制及交流平台。

  联盟成员间应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


  二、宗旨

  联盟将致力于积极探索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文化遗产领域的主题展览、信息共享、联合研究、专业人员交流和人才培养,推动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博物馆开展国际合作,并加强与各博物馆相关国际机构和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同时提高国际社会对跨文化交流合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实现丝绸之路上的民心相通。

  宗旨如下:

  (一)通过实施与展览、专业人员和文物保护等博物馆相关业务的合作与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

  (二)通过开展数字化领域的合作,探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博物馆联盟信息共享网站的可行性。

  (三)通过定期联盟大会,向世界广泛传播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丰富的历史和文化。

  (四)鼓励联盟成员间进行以下方面的合作:

    1. 定期举办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大会;

    2. 配合联盟大会,举办联合展览;

    3. 配合联盟大会,举办馆长论坛;

    4. 开展联盟馆际间的展览交流活动;

    5. 开展联盟馆际间专业人员交流与培训;

    6. 开展联盟馆际间在文物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 开展数字化领域的合作,探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博物馆联盟信息共享网站的可行性;

    8. 开展其他与博物馆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三、成员

  现有成员单位共计157个,其中国际机构47个,国内机构110个。

  (一)成员申请及退出程序

  联盟本着开放的精神,联盟成员将逐步壮大。会员入会程序如下:

    1. 提交入会申请书;

    2. 经执行理事会讨论通过;

    3. 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成员单位退出联盟应书面通知秘书处,连续5年不参加联盟的活动,其成员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成员申请资格

    1. 拥护联盟成立倡议书和本章程;

    2. 加入联盟的意愿;

    3. 在博物馆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 服从联盟领导,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成员单位的权利

    1. 按照本章程及相关协议,共享联盟资源;

    2. 经执行理事会批准,可以联盟名义举办或承办活动;

    3. 自愿加入、退出联盟;

  (四)成员单位的义务

      1. 遵守本章程和规章制度,执行联盟决议;

      2. 积极参与联盟活动,提供资源支持,努力推动联盟的建设和发展;

      3. 维护联盟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4. 对以联盟名义组织申请或承担的项目,应接受联盟的监督和检查,并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四、组织

  组织机构由执行理事会、秘书处构成。

  (一)执行理事会

  由理事长、秘书长、副理事长组成,现有成员10人,成员总数应不超过21人。

    1. 执行理事会成员如下:

    (1)理事长--中国国家博物馆馆长

    (2)秘书长--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

    (3)副理事长--中国博物馆协会秘书长

    (4)副理事长--中国丝绸博物馆馆长

    (5)副理事长--福建博物院院长

    (6)副理事长--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馆长

    (7)副理事长--缅甸国家博物馆(仰光)馆长

    (8)副理事长--哈萨克斯坦国家博物馆馆长

    (9)副理事长--阿塞拜疆国家历史博物馆馆长

    (10)副理事长--塞尔维亚国家博物馆馆长

    2. 任期

  执行理事会成员因退休、离职等不再担任其所在单位职务,而由其他人员替代的,应及时将继任者名单通知秘书处,经执行理事会会议通过确认。

    3. 理事长权限

  理事长有权召集执行理事会会议。

    4. 理事长责任

  理事长有责任将执行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定通知各联盟成员。

    5. 秘书长职责

    (1)管理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二)秘书处

  秘书处设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北京天安门广场东侧)

    1. 联盟秘书处办公室主任:中国国家博物馆外事部门负责人

    2. 联盟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博物馆协会副秘书长

    3. 联盟秘书处成员:中国国家博物馆工作人员

  (三)联络官

  每一联盟成员单位应设立联络办公室,并指定联络官负责与秘书处的联络工作。


  五、会议

  (一)联盟大会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大会围绕一个主题,探讨促进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博物馆发展与合作的有效路径,回应共同关切,共创美好未来。

  (二)执行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秘书处召集,执行理事参与。执行理事成员数过半即可召开,其决议通过方能生效。

  (三)首届联盟大会和执行理事会议于2018年11月在中国福建省召开,讨论并通过联盟章程。


  六、经费

  中国国家博物馆负责联盟秘书处日常开支,鼓励各联盟成员积极开展活动,具体活动经费由参与单位共同筹措。


  七、争议解决方式

  在发生争议时,应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定,对争议各方都有约束力。


  八、附则

  (一)本章程于2018年11月24日召开的首届联盟大会上表决通过并即时生效。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订归执行理事会。

  

2018年11月24日